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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合同

时间:2024-07-16 10:41:32
设计施工合同(15篇)

设计施工合同(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计施工合同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此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设计施工合同2

发包人(全称):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计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住房结构:______,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 ……此处隐藏19397个字……纸4份,电子版一份。乙方提交全部预算电子版前,甲方应付给乙方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15%,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甲方应付给乙方设计费,为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乙方应提供等额设计费收据。

第三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做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工作增加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未付预付款,乙方不开始工作,如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3、乙方应尊重甲方意图,并按甲方说明开展设计工作,负责与相关设计院及时沟通并调整修改,按时提交相关图纸。

4、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交底与技术咨询工作,现场技术服务每周三次。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设计施工合同15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

2.1工程名称:

2.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2.3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2.4项目概况:

2.5工程造价: ;

2.6初设(方案)批准时间:

第三条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3.1建筑 结构 给排水 电气 道路

3.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设计;

3.3地基处理及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

3.4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5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设计;

3.6建筑面积计算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 审查机构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记录,在与设计单位沟通、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合格后,出具《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肆份),并在两套经过修改合格的图纸上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收费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依据深圳市物价局深价管函[20]6号《关于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及深圳市规划局市政工程设计审查收费的补充规定,双方商定本次审查收费按工程造价的4‰计取,总计审查收费为元人民币(¥ 元)。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付款办法中的第(二)种:

(一) 建设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机构付清所有审查费用。

(二) 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机构支付合同审查总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共计元;审查机构完成所有的施工图审查,并在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审查记录单后,建设单位应在三天内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审查费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做出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分歧时,首先应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与审查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向深圳市规划局提出复查申请,由深圳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论。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于复查结论仍有分歧时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建设单位责任

7.1.1建设单位应对向审查机构提交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因建设单位提交错误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审查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7.1.2建设单位变更委托项目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审查机构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外,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查机构所耗工作量向审查机构增付审查费用。

7.2审查机构责任:

7.2.1审查机构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应承担的设计质量责任。

7.2.2审查机构应保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等,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有权向审查机构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建设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退还审查总费用的80%;已经开始审查工作的,根据实际已经审查工作量占全部审查工作量的百分比收取审查费用。

8.2建设单位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审查费用,对于建设单位未按时交纳审查费用的审查项目,审查单位有权停止审查工作,待建设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后再行审查,审查时间顺延。

8.3由于审查机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审查报告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用的1‰。

8.4合同生效后,审查机构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用的20%作为赔偿,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8.5任何情况下,审查机构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其所收取的审查费合同金额。

第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 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执二份,审查机构留二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生效后,审查机构按规定向深圳市规划局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名称: 审查机构名称: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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